(臺中訊)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若民眾因老舊房屋並沒有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,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該局表示,該老舊房屋需於稽徵機關設有房屋稅籍資料,若房屋於77 年4 月29 日以後建
目前分類:稅務新聞--其他稅則 (11)
- Jul 06 Fri 2018 16:47
1.無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之老舊房屋,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--台中市
- Mar 09 Fri 2012 21:31
100年度房屋及土地之「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
公布日期 2012-03-07 標題 100年度房屋及土地之「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 詳細內容 財政部表示,各地區國稅局業於日前訂定100年度房屋及土地之「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,並報經該部備查。依據各地區國稅局調查資料顯示,100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租金價格與前次變動年度相較,變動幅度微小,因此,100年度各地區房屋及土地之「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均維持99年度之標準,僅配合99年12月25日行政區劃分改制,修正適用地區之列示方式,另考量版面配置,如同一直轄市內轄區租金標準不一,則以附註方式說明。 財政部指出,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,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,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,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,計算租賃收入,繳納所得稅。又第5款規定,財產出租,其約定之租金,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,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。準此,各地區國稅局每年均調查其轄內房屋及土地之租金情況,訂定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。 100年度房屋及土地之「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如下: 一、房屋(含土地)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: (一)臺北市部分: 1、住家用: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9%計算。 2、非住家用(含營業用): (1)一樓面臨馬路,依房屋評定現值之52%計算。 (2)一樓面臨巷道,依房屋評定現值之30%計算。 (3)其餘,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8%計算。 (二)新北市部分: 1、住家用: (1)99年12月25日改制前之臺北縣轄市(註1):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8%計算。 (2)99年12月25日改制前之臺北縣轄鄉鎮(註2):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5%計算。 2、非住家用(含營業用):參酌「營業人查定營業費用標準等級評定表」及「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費用標準等級表」規定,並經實地調查租金情況予以核定。 (三)高雄市部分: 1、住家用: (1)99年12月25日改制前之高雄市轄區(註3):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7%計算。 (2)99年12月25日改制前之高雄縣轄市(鄉鎮)(註4):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4%計算。 2、非住家用(含營業用):依「高雄市區房屋租賃租金標準表」,並考量特定情形予以核定。 (四)臺中市、臺南市、準用直轄市之縣(即桃園縣)及其他縣(市)部分: 1、住家用: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4%計算。 2、非住家用(含營業用):參酌「營業人查定營業費用標準等級評定表」及「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費用標準等級表」規定,並經實地調查租金情況予以核定。 二、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:依土地申報地價之5%計算。 註1:板橋區、三重區、永和區、中和區、新莊區、新店區、土城區、蘆洲區、汐止區及樹林區。 註2:鶯歌區、三峽區、淡水區、瑞芳區、五股區、泰山區、林口區、深坑區、石碇區、坪林區、三芝區、石門區、八里區、平溪區、雙溪區、貢寮區、金山區、萬里區及烏來區。 註3:鹽埕區、鼓山區、左營區、楠梓區、三民區、新興區、前金區、苓雅區、前鎮區、旗津區及小港區。 註4:鳳山區、林園區、大寮區、大樹區、大社區、仁武區、鳥松區、岡山區、橋頭區、燕巢區、田寮區、阿蓮區、路竹區、湖內區、茄萣區、永安區、彌陀區、梓官區、旗山區、美濃區、六龜區、甲仙區、杉林區、內門區、茂林區、桃源區及那瑪夏區。
- Dec 19 Mon 2011 16:43
獨資商號如發生違反稅法規定情事,雖然變更負責人,但仍以違章行為發生時登記之負責人為論處對象
- Oct 11 Tue 2011 15:31
農保被保險人無法請領老農津貼者,欲選擇加入國民年金保險,必須在年滿65歲前曾經辦理農保退保將來才可以領國保老年年金!
- Aug 19 Fri 2011 10:19
所有權人銷售配偶回贈之不動產計算特銷稅持有期間之規定
- Aug 19 Fri 2011 10:17
1. 因新購自用住宅遷出戶籍得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4款規定
- Jul 22 Fri 2011 11:47
未上市股票證券交易稅按成交價計算
- Sep 29 Wed 2010 21:08
房產價格登錄新制 牽動稅負
- Jun 21 Mon 2010 11:35
合約書兼具買賣及承攬性質應按承攬稅率貼花
稅務局呼籲納稅人應注意同一合約具兩種以上性質時,應按較高稅率貼用印花稅票,以免貼用不足被稅務機關查獲,除應追補短貼之印花稅外,還會被罰5倍至15倍罰款。
- May 01 Sat 2010 11:02
欠稅出境門檻990428修正
即日起,欠繳關稅及海關代徵進口貨物的營業稅、貨物稅及菸酒稅,欠稅人遭限制出境的門檻已上調一倍,個人合計超過100萬元以上、營利事業逾200萬元,才會被限制出境,且最長的禁足年限不得逾五年。 資料來自財政部
- Apr 14 Wed 2010 00:08
新申辦自然人憑證送好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