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主 題 | 申報原物料、固定資產報廢應注意事項 |
發布單位 | 屏東縣分局第四課 |
稅目別 | 營利事業所得稅 |
日期(起) | 100.09.29 |
日期(迄) | 100.10.29 |
詳細內容 | 營利事業商品如因過期、變質或破損而報廢,或固定資產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、廢棄者,得申報列為報廢損失。惟應特別注意,報廢損失應以實際毀滅、廢棄或報廢者為限並符合下列申請程序,方能列報當年度報廢損失。 |
全站熱搜
主 題 | 申報原物料、固定資產報廢應注意事項 |
發布單位 | 屏東縣分局第四課 |
稅目別 | 營利事業所得稅 |
日期(起) | 100.09.29 |
日期(迄) | 100.10.29 |
詳細內容 | 營利事業商品如因過期、變質或破損而報廢,或固定資產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、廢棄者,得申報列為報廢損失。惟應特別注意,報廢損失應以實際毀滅、廢棄或報廢者為限並符合下列申請程序,方能列報當年度報廢損失。 |
留言列表